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12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30 16:00
工作地点: 南京
公告详情
为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发布,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及其他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0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5年10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岗位信息表》中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对2025年可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6:00。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6:3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4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4.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4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 “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6:00)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6.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至5月1日12: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6日14:00-17: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平台原路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且缴费成功者须在2025年5月14日9:00起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086-5286。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公布,应聘人员成绩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笔试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合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7793;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86-5286。
附件: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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