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有效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以大专、本科学历报考限普通高等全日制学历;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