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需求专业: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1.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医疗卫生工作精神的落实,协助医院院长开展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
2.完成学科及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入先进发展理念和科研管理经验,推进医院学术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医院管理质量、医疗质量、服务质量。
3.落实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医疗服务任务。
4.除上述职责外,其他应该由副院长完成的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较好的大局观、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3.熟悉医疗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善于学习,开拓进取。
4.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来技术职称,在医学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博士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