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3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6-13
工作地点: 九江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工作需要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护士 |
30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护理学、护理、助产 |
25周岁及以下,取得护士资格证。 |
备注:要求参加高考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报考人员除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的要求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及以下(1998年6月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jjbjy.com.cn)和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将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jjbjy.com.cn)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九江市甘棠南路61号)
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且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一寸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2张;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登记表》,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四)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为《三基三严》,主要考核护理基础理论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
(五)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
4.当出现两个及以上面试考场时,为力求考生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终得分,使用“修正系数法”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入围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
2.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卫健委备案。
(九)聘用待遇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有关事项
1.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2.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医院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3.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六、咨询电话
0792-839317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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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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