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2023年我市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共卫生医(技)师的义务,遵守相关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具有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可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校园网(https://www.wust.edu.cn/yxy/1337/list.htm)查询,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各应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15768021@qq.com。具体材料如下:
1、大冶市疾控中心2023年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
(三)考试资格发布
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将发布笔试公告,各应聘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后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校园网查询按时参加笔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村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可聘用资格。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校园网发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及地址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市卫健局核准)。
2、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校园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卫健局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校园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可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校园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市卫健局负责通知。
2、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由市卫健局负责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卫健局审定后,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健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市卫健局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14-8729995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4-3187928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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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bdaye.gov.cn/zfxxgk/fdgknr/qtzdgknr/rsxx1/202304/t20230423_1008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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