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指标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含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户籍、生源不限。
(二)招聘指标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于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须于本次招聘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生,须于2025年1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北仑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事业在编人员及已入围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察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所需资料。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研究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身份证、学生证、就读期间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研究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博)士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国(境)外高校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生须提供《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研究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身份证和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国(境)外学校主干课程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生须提供《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研究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国(境)外学校主干课程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2:30。
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资格确认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确认不予通过。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本次招聘相关工作按国办发[2020]34号要求执行。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进入考试。
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现场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仪表仪态、逻辑组织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加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暂定于2023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于体检当天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准时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酌情递补。
(四)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站群导航中“区卫生健康局”站点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在正式报到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拟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可按照我区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
(四)拟录用人员正式录用后,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按北仑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规定终止聘用合同。
(五)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6783667(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4-89384219(区人力社保局),0574-55016568(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可下载):
1.附件1:2024年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研究生招聘岗位表.pdf
北仑区人力社保局
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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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l.gov.cn/art/2023/11/2/art_1229054700_4327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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