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招聘学校会计、校医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会计任职条件1、持有会计证;2、有学校会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校医任职条件
1、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有工作经验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
二、工资待遇:面议
三、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36933988,邮箱:294798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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