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3 09:54
一、离职公司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倘若遇到此种境况,您有权寻求调解以解决此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应当要求公司依照双方的劳动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您妥善处理离职手续。为了使问题得到保障性的解决,建议您将劳动合同以及调解申请的详细书面文档提交至调解机构建立的办公室或邮箱,以便于他们能够有效地进行协调与调解。若经过循序渐进的调解步骤仍然无法取得满意结果,您可在接下来的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请该仲裁机构依据事实真相做出公正判决,从而确保您获取应有的离职手续支持。另外,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遭遇任何不当行为,同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请求他们加以核实和处理。在此期间,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协助您完成离职手续并且保证个人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离职公司不给交当月社保怎么办
在离职时若遇公司未能及时交付当月社保的情况,我们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其发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证明文件,并且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此外,劳动者也有义务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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