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3 11:57
一、一天10个小时6天多少小时才符合劳动法
当雇主因为生产经营需求而不得不要求员工延长其法定工作时长时,他们必须首先经过与工会组织以及劳动者们进行充分的沟通、商议。这样做可以避免任何潜在的纠纷或误解。在这种情况下,雇主要求员工每天额外加班的总小时数不能超过一个小时;每个月最多可延长工作36个小时。如果雇主决定让员工加班,那么他们需要向这些员工支付至少相当于正常工资150%的薪水,以作为对他们付出额外劳动的补偿。这样的规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一天12h,一个月倒一次班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两班倒(即每天工作12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不符合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正常的工作制度应为每天工作8小时,
因此,每日工作12小时的机制无疑已触犯了劳动法,属于非法行为。每天工作12小时已经构成了对劳动法的严重侵犯。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进行投诉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并要求其进行改正。
至于关于加班费的争议,我们需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加班费,那么您就需要承担起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为了证明加班的真实性,您需要尽可能地搜集与加班相关的证据,例如加班结束后离开公司的时间、签到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在该时间段内确实在公司工作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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